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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募首批校本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的通知
    • 2026-09-28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校内优质师资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教师教学培训效果和质量,助力教师教学能力与育人水平提升,决定面向全校教职工招募首批校本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以下简称“校本培训师”),具体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践行教育家精神,潜心本科教育教学,教学效果良好,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2.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新手段,对教学改革与研究有兴趣和特长,热爱教师发展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分享,有较强的组织、合作、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3.在教学领域有一定专长,对于课堂教学技能、课程思政、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包括人工智能通识技术)、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竞赛、教学团队建设等领域有深入研究或较丰富工作经验并取得一定出成绩,能主讲该项目相关的专题。

    二、工作内容

    结合学校教师教学发展需求,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面向本教学单位和全校开展专题培训、教学工作坊、教学沙龙、示范观摩课等。

    三、支持保障

    1.为校本培训师颁发校本培训师聘书,聘期三年,学校根据教师意愿、培训活动参与度等进行续聘;

    2.优先选派参加ISW、FDW等教学技能工作坊,以及国内重点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专题研修;支持参加校内外教师发展领域的学术会议与交流活动。

    3.培训主讲计入教学业绩考核教学建设与研究工作量,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发放相应咨询、评审、培训主讲酬金。

    四、遴选程序

    申请人于2026年10月8日前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申请,各学院(部门)于2026年10月10日前审核汇总报送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图书馆707)。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会同教务处评议确定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书。

    联系人:徐冰,联系电话:88348633

     绍兴理工学院校本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报名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