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30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受理对象
我校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学校教学人员
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
(二)附属医院人员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人员。申请人须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或相关协议。
(三)本校产业兼职教师
由我校协议聘请,以兼职方式承担特定教育教学和实践创新任务二年(含)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产业兼职教师名单、受聘岗位须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公民身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合格。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教授、副教授(不包括同等级的其他序列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一)、(二)、(四)、(五)款规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岗位培训和普通话测试均可免,只需递交职称证书/文件或者博士学位证书作为支撑材料。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免予递交《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报实行全程网办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网办材料,学校进行线上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事项 |
10月9日-10月22日 | 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到绍兴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并将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交到各学院。 |
10月23日-11月5日 |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网报材料进行确认。 |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网上申报
10月9日-10月22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并按要求将全部材料上传,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注意事项:
1.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浙江省”,“认定机构”选择“浙江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请选“绍兴理工学院”。
2.“任教学科”为申请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学科(非硕博期间所学专业),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系统内有多个学科大类选项,请点开至最底层,选择与本人专业最接近的二级学科,学科选择不能出现“XX类”字样)。难以对应学科名称的,可选择相近学科申请。辅导员统一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3.申请人学习工作经历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如系统没有明确说明起始时间,则统一从高中开始填写到目前从事工作。
4.“工作单位”按照本人编制所属单位填写,学校编制人员填写“绍兴理工学院”,医院编制人员按各自所在单位填写。
5.“现从事职业”按照本人岗位填写,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选择“在职教学人员”,临床教师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选择“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需把写有“教师岗位”的聘用合同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
6.“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填写须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一致。
7.网报系统中上传的照片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大于190K,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
8.“任教时间满一年”的认定原则上为聘用合同时间起计满一年,相应审核材料统一为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授课证明和两个学期课程表,注意课程表上的任教学科需要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课程表作为核查材料上传。
9.申请人在报名系统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进行修改,确保“个人承诺书”的内容、签名及日期,工整、清晰。
10. 聘用合同、授课证明(签字盖章)和课程表(盖章)、教学能力测试汇总表、廉洁证明(附属医院提交)等相关资料均按网页提示上传至“其他材料2”中。全程网办材料所有栏目都只能上传一个PDF文件,申请人在上传其他材料2时汇总到一个PDF文件中上传。
11.申请人下载打印附件5:《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贴好照片填写信息,并在10月15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自行前往绍兴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报告由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统一领取。怀孕人员可不做胸透,但需主检医生注明因确认怀孕未做胸透,且附上确认怀孕检查报告。
(二)学院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各学院组建专业评议组(专业评议组成员为学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中本学院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思政系列人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按要求填写测试汇总表(附件4),盖章并扫描给申请人上传系统,完成网报。
(三)材料提交
10月22日前,学院将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1.学院按要求认真、准确、规范填写《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0,请务必填写完整,不要留空白!)电子稿和纸质稿(签字盖章)并提交,请确保汇总表信息数据与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一致。
2.学院审核本院申请人资格,对汇总表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及时上交申请人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一寸1张)。
(四)11月5日前,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进行确认。
联系人:徐冰,联系电话:88348633。
附件详见OA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9月30日